摘要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并注明通讯作者的姓名和Email地址。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者,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
出处
《中华眼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76-176,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