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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两朝的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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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机构: 1.三公、三孤:三公:太师、太傅、太保(正一品);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从一品)。另有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这些均为加官,用来表明受官者的功绩与崇高身份,没有实际管辖范围。
作者 李敏红
出处 《文史春秋》 2008年第2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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