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WTO所规定的反倾销程序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唯一的法律依据是《反倾销协定》第15条,即“当发达成员方根据本协定考虑适用反倾销措施时,必须对发展中成员方的特殊情况给予特别考虑。如果反倾销税影响到发展中成员方的根本利益,那么应在适用反倾销税前探求(explore)本协定所规定的建设性补救措施的可能性(possibilities)”。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2008年第2期43-45,共3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