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农问题是我国目前经济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农村金融改革又是其中的重要环节。自2007年年初以来,银监会出台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一系列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文件,上半年已有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这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步入快车道。这些规定在得到肯定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质疑之声。本文主要从多个法学角度来探讨一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律问题。
出处
《经济论坛》
2008年第1期101-102,121,共3页
Economic Forum
基金
200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金融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批准号:HB07BFX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