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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违法生育移送纪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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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组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将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提拔任用干部和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一项基本要求,并建立必要的审查制度。通知要求,人口计生部门要建立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批准党员、干部再生育,以及发现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应及时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通知强调,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对违法生育的党员,要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依照党纪和有关法规处理。
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12-112,共1页 China Youth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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