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授予市消防支队荣誉称号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7年10月30日,漳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首次授予市公安消防支队“人民满意消防支队”荣誉称号。据悉,从去年4月起,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依法履职”、“队伍建设”、”执法为民”、“落实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决议决定”等情况进行工作评议。
作者 漳仕
出处 《人民政坛》 2008年第1期32-32,共1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