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我国城市设计实践的某些现状出发,通过比较和分析,指出无论是城市新区建设还是古城的更新与保护,城市体型环境和空间环境的秩序与活力,必须以良好的"社会秩序"为基础,这既需要城市设计正确的控制和引导,也有赖于扎根在包括城市管理者、业主、规划设计师和普通民众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头脑中良好的群体共识。
出处
《科技创新导报》
2008年第2期189-190,共2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
基金
国立华侨大学校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号04HZR13)
国立华侨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