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曹文庄案——曾精研受贿罪的法学博士因受贿被判死缓,有才无德者入仕途就是入险途
2007年8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认定,曹文庄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请托,为两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审批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人民币240万余元;同时他在任职期间,草率提出启动专项工作和降低换发文号审批标准,造成不少假药和劣质药品得于合法地生产和销售,严重地伤害了人民的健康。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08年第3期44-47,共4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