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学语文课要不要教语法,这个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第四学段(7~9年级)的阅读中明确提出“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的要求,并在附录中列出语法修辞知识要点,共列出四类30个语法术语。但是,中学语法教学具体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至今仍然没有解决好。目前中学的,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法教学不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考试不涉及、学生不愿学、教师不愿教的现状导致语法教学的地位还在不断地被削弱,这种情况是令人担忧的。
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53-56,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