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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独资企业也应对企业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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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官: 5个月前,刘某将其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以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我,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近几天我才得知该企业曾向某公司借款15万元,针对公司的还款要求,我认为,原投资人刘某将企业整体转让给我,应视为原企业已经消灭,现在的企业应是新企业,没有义务偿还原来的债务。请问我的观点对吗?
出处 《法庭内外》 2008年第2期57-58,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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