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建设局(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或现售商品房时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干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中的作用,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等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出处 《北京房地产》 2008年第2期I0012-I0012,共1页 Beijing Real Estat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