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不作为的界定直接影响到对不作为行为的审查。行政不作为与不履行法定职责并非同一概念,行政不作为应包括实体性不作为,适用于抽象行政行为领域,不以相对人申请为前提。行政主体作为义务的内容包括法律行为,也包括事实行为。涉及行政不作为的诉讼类型除课予义务诉讼之外,还包括一般给付诉讼,针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审查涉及受理、举证责任分配、审查内容以及判决方式的选择。基于实体审查的结果,人民法院有权作出履行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出处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97-103,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行政不作为及其责任研究》(编码:TJEX07-05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