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惩治决策类腐败值得重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决策类腐败,是指领导干部个人或集体在不经过科学和民主论证。以制造“政绩”而不是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盲目投资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巨大浪费的决策行为。比如珠海机场建设:在已有多个机场的地区,硬要花几十亿元再挤进去一个机场。十年过去了,这个机场每天只有几个航班,每年要赔上7000多万元,而且还要一年一年地赔下去。
作者 侯文学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8年第2期34-34,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