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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生的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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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
作者
法之
出处
《支部生活(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2008年第3期43-43,共1页
关键词
继承遗产
胎儿
遗产分割
被继承人
《继承法》
生存压力
死亡
抚育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TH776 [机械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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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生活(中共云南省委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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