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锦涛第一次在党的文献中把和谐与平等、团结、互助并列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提出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的新诠释和创造性发展。我们认为,和谐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特征。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75-78,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理论与运行路径研究”(项目编号:08XN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