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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社会局为救济院新领钤记启用日期并缴前第一救济院等处钤记六颗一并截角报销事致市政府呈(稿)(193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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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据救济院呈称:“奉发救济院钤记,遵于本年六月十一日正式启用。兹将前第一救济院、第二救济院、第一习艺工厂、第二习艺工厂、妇女救济院、乞丐收容所等六机关钤记,共计六颗,均行随文呈缴核销,理合呈请转报。”等情。据此,理合将各该机关等钤记六颗截角呈缴报销,仰祈鉴核备案。
作者 蔡○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76-7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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