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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市处理粪便事务所为提出处理粪商拒缴登记改善费办法致北平市改进粪便事务委员会密呈(193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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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窃自本所成立,遵令积极改善本市粪便事务以来,其工作大纲有二,一日举办粪道公厕登记,一曰督催粪具改良,二者虽仍沿袭旧日改善之名,但今日之举办登记,则系保持粪商永久利益,与向日之收回者迥殊,而改良粪具,则系由官免费制发,非迫其自费制用,纵有缴纳登记改善等费之规定,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103-10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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