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平市社会局致社会部电(稿)(1946年2月12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重庆社会部长谷钧鉴:顷准曹特派员沛滋先后转到钧部福五子微、子俭两电,饬查报本市工人及冬令救济暨善后设施办理情形。等因。兹谨列表电陈,恭请鉴核。北平市社会局长温○○ 。崇三文叩。附表一份。
出处 《北京档案史料》 2007年第4期124-133,共10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