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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必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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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处罚职工的依据呢?这是本案首先应弄清的问题。长期以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作者 刘万辉
出处 《中国石油企业》 2007年第12期106-106,共1页 China Petroleum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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