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讼率只是一个价值无涉的指标,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问题,却不能成为一根衡量"好诉"或"厌诉"的标尺。一个社会是否呈现出"好诉"或"厌诉"倾向,涉及到该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国家和社会权力资源的配置、司法运行状态等多个层面的复杂社会问题。在追求和谐的社会大背景下,将守法、护法、和谐三大要素予以观念和行动上的整合,有利于正确的诉讼理念的形成,唤起人们的法治信仰和权利意识,促进司法制度的完善,弘扬社会公平与正义。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117-119,共3页
Seeker
基金
湖南省2006年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编号YB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