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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两商标在港赢得合法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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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获悉,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就“平安”商标权案做出二审判决,中国平安集团胜诉,赢得在港持有“平安”“Ping An”两商标的合法使用权。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2期8-8,共1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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