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学自创立以来已逾百年,然其研究现状却仍不尽如人意:一是研究轨道有所偏离,二是比较缺乏来自实践部门的研究主体,三是与重要自然科学联系不够紧密。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在于,侦查学学科性质和学科地位不明、刑事诉讼法学家对侦查学的影响和侦查理论研究的现实困难等。为此,必须继续探索完善侦查学的思路,力求对侦查学学科的性质和地位进行准确定位,进一步贯彻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相结合的原则,肃清外界不应有的影响,并瞄准侦查学的专业方向奋力开拓。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1期36-39,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