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瓶颈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和核心问题。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境的成因主要源于制度设计层面,其制度性缺陷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的社会保险性质的弱化;三方筹资主体的筹资责任、筹资标准、筹资比例界定难;基金监督与管理的法律依据缺失等方面。对此,必须对制度进行重构,应该重新界定三方筹资主体的筹资责任,强化其社会保险的本质,强化政府财政的责任,加强对制度运转的监督与管理,特别是亟需出台强有力的法律来作为支撑。
出处
《调研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1-13,29,共4页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