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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守纪之“盾”难抵冲动违纪之“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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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2月22日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提醒考生,考生要在监考人员所发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拒签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据了解,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均要求参加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须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作者 许新芳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94-94,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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