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法司法化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违宪审查;二是宪法的司法适用。文中指出了宪法司法化的具体涵义,讨论了违宪审查司法化在我国推广的必然性,并从经济、政治、群众基础、实际执行者等几方面阐述了违宪审查司法化在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设想我国违宪审查司法化的模式为:借鉴别国模式,选择中高级普通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同时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地位。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99-103,共5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