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和谐"与"和谐社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和谐"是任何社会发展阶段中都可能达到的一种相对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关系状态。"和谐社会"则直接反映着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只有在特定的社会形态下才能实现。本文从社会形态理论的视角出发,在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中"社会和谐"的表征、程度、状态进行历史比较的基础上指出:社会和谐的历史演进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状态的量化改进;和谐社会则是这种量化改进的高级形态。构建和谐社会最终就是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出处
《前沿》
CSSCI
2008年第2期126-128,共3页
Forward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