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已出现社区银行、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担保公司等非公有制金融机构的雏形,社会资金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改造也进入关键时期。建议把这些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正规化作为改革的目标,正规的非公有制金融机构既能满足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又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与公有制金融机构共同组成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67-69,共3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中央民族大学“985工程”建设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985-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