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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钢坯、焦炭和汽油等出口关税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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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8年1月1日起,钢坯出口税率将由现行的15%提高到25%,部分钢材的出口税率将由现行的5%提高到15%;焦炭和半焦炭的出口关税将由15%进一步上调至25%,煤焦油出口关税将由10%上调至15%,焦煤出口关税维持在5%;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从2%下调至1%,燃料油进口关税税率将维持为3%,
出处 《矿山机械》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1-1,共1页 Mining & Processing Equi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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