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TRIPS协议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内在地要求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进一步统一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并改变了不同国家和产业在全球化经济中的地位和利益。但TRIPS协议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知识经济强国及其知识产权产业的积极推动、许多具体个人的直接参与共同决定了TRIPS协议形成的具体时间和结果。TRIPS协议是诸多力量矛盾斗争和妥协的产物,更多地反映了其积极推动者的利益。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1期6-13,共8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04JZD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