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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按照最终方案,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降幅超过了63%。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出处 《新经济导刊》 2008年第3期12-12,共1页 New Economy & Future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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