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的检警关系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但由于长期大公安为主导的惯性,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公诉与侦查张力有余,配合不足,难以形成有力的"大控方"格局,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侦控效率低下、司法资源浪费和侦查权力失控。本文从我国侦诉关系的现状出发,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侦诉关系的发展趋势,由此为基础论证了公诉引导侦查的积极意义,并对引导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以构想,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7年第7期33-35,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