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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英国的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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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据英国媒体报道.英国一个意志坚定的母亲通过15年努力,终于使法律得以更改,将一个15年前杀死她女儿、后被判无罪的杀人犯送入了监狱。而这个杀人犯也成为英国《双重危险法令》更改后,第一个接受复审的人。1989年,时年28岁的男子比利·邓洛普由于遭到前女友一个比萨饼送递员朱莉·霍格的嫌弃,竞将她活活扼杀并奸尸。在受害人失踪80天后,朱莉的母亲才在房子厕所后面发现尸体。比利被怀疑为凶手,并两次出庭受审,但因陪审团意见不一致,他最终于1991年被判无罪。后来,比利又因涉嫌袭击另一个前女友而被判刑,在被监禁期间,他承认了自己杀害朱莉的罪行。但是.由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规制,使得尽管比利认了罪,但他依旧无需接受法律的惩罚。朱莉的母亲——退休护士安·明不懈地进行了长达15年的“抗议战役”,强烈要求更改法令,惩治凶手。奇迹终于出现了。《2003年刑事司法法》在2005年被宣布施行。根据新法令,如果有力的新犯罪证据被找到,公诉方可以要求进行一次复审。就这样。2006年9月11日,比利被定有罪。
作者 李奋飞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7年第1期66-68,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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