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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会计信息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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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信息是会计主体向市场提供的一种特殊产品,如果其质量不合格,则称之为虚假会计信息。所谓质量不合格,通常包含两个含义:一是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如果有这种标准的话);二是不符合约定的标准(这种约定可以是单方的也可以是双方的或是公认的)。换言之,如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符合会计标准的规定,不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运营结果和财务状况,有可能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则称会计主体提供的是虚假的会计信息。
出处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08年第5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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