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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规破除工程结算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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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承接工程难,竣工结算更难。”针对市场的这一现状,我国在2004年出台了两个新的规定,力图使施工企业在解决结算难的问题上有所缓解。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二是财政部、建设部共同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简称《办法》)。下面具体分析两部法规在结算时限上的不同规定。
作者 黄永辉
出处 《施工企业管理》 2008年第3期54-54,共1页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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