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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官进社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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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而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维护和促进和谐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社区则成为基层各种矛盾冲突的焦点。 山东省青岛市两级法院面向基层,立足社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大量民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出处 《长安》 2008年第2期39-41,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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