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域使用权的性质目前仍然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有学者认为,海域使用权是一种准物权或特许物权,因为其取得需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也有学者认为,海域使用权是有别于准物权或特许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形态。无论海域使用权的性质若何,其应属一种财产(权利),当无疑问。既属财产,则有利用其交换价值以为融资的需要,在物权价值化趋势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利用海域使用权的交换价值作为融资担保工具的需要亦日益紧迫。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08年第2期3-9,共7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