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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规定酒类要标注有害胎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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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国政府规定,从2007年10月3日起,在国内销售的所有酒精饮料在包装瓶上均应标注“在孕期服用含酒精的饮料,即便用量很小,也会给胎儿健康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等语句或明确表达出上述含意,以保护新生儿健康。
作者 心文
出处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2008年第1期47-47,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Reproductive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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