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外就医是在押罪犯因病获准在外医治的一种司法制度,《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监狱法》第25条对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疾病条件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对保外就医的法律监督,2004年福州市监所检察部门委托福州市院检察技术处对2002—2004年"罪犯保外就医"的相关医学资料进行审查。本文结合这次审查的情况,对当前罪犯保外就医鉴定符合率较低的原因进行剖析,希望对完善和加强这项鉴定活动的监督有所裨益。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08年第1期81-8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