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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橘何以北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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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道,3家跨国公司因为屡次被环保部门查出有污染行为被环保总局通报批评。事实上,尽管此次被环保总局通报批评的只有3家,但跨国公司在中国环境违法已成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这些在中国制造环境污染的企业固应依法予以制裁,但跨国公司何以在中外执行双重环境标准,即在国外严格遵守相关环境法规,而在中国则缺乏应有的环境责任感,其中的成因无疑更加值得人们深思。
作者 魏文彪
出处 《江淮法治》 2008年第4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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