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干扰执法 罚款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07年11月29日下午,因执行工作需要,铜陵县法院执行局两名法官依法来到某银行,要求查询某单位在该行的存款,执行法官依法向银行分理处工作人员出示了执行公务证及查询通知单,该工作人员当即告诉执行人员只有单位名称无账号无法查询,拒不协助查询。在执行人员的要求下,该工作人员填写了拒不查询的情况。
作者 方孝红
出处 《江淮法治》 2008年第2期35-3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