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有农用地不得抵押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包括:“(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权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
作者 王发荣
出处 《国土资源》 2008年第2期37-37,共1页 Land & Resour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