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第980号农业部公告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374号《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保护研究所等8个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资质有效期3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得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相应的农药登记环境试验,未获得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担。
出处 《农化新世纪》 2008年第3期9-9,共1页 The New Century Of Agroch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