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的《语文课程标准》将“语文综合性学习”作为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并列的一个目标,从此对语文综合性学习的考查开始备受全国各地中考语文命题老师的青睐,成为近年来中考语文试卷上的热点和亮点。课程标准认为,“语文综合性学习能将语文知识与能力综合运用于语文的具体实践中,实现书本学习与实践活动的结合、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融通”。
出处
《中学教与学》
2008年第2期6-8,共3页
Teaching and Learning in Secondar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