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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首度指向商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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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业税可能2008年试点,并且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征收——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近日在“改变城市的力量”中国地产峰会上表示,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所以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
作者 张梦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8年第5期44-46,共3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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