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企业筹集资金过程中的所得税筹划
在筹资过程中开展税收筹划研究,应着重考虑资本结构变动对企业预期收益和税负水平的影响,实现预期投资所有者权益最大化目标。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和负债,税法规定,负债利息支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税前扣除,属于税前扣减项目;自有资金的成本具有股息性质,属于利润分配。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不低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额度越大,其节税的效果越明显,这就是负债融资的杠杆效应。尤其是在税率较高时,借入资金的利息抵税功能更明显。
基金
山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关于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税收筹划问题的研究"(项目编号J05W7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