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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制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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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五种情形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该办法为纳税人收入申报方面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从制度上明确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律责任。截止2007年4月2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人数1628706人,申报年所得总额5150.41亿元,已缴税款790.84亿元,补缴税款19.05亿元,人均申报年所得额316227元,人均缴纳税款49733元。
作者 江妍
出处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63-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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