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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重庆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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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渝府发[2008]1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土地管理职责,致使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大量发生或严重损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严格的问责,根据部领导指示,现转发你们参阅。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08年第3期13-14,共2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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