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我国进出口关税及税则的调整,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几个方面,使得2008年我国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从进口方面采看,这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以调降能源和粮食等商品的进口关税为主。在出口方面,则主要是对木浆、焦炭,铝合金,钢坯、以及部分钢材等“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开征出口。笑税或提高出口关税。业界将其动因解读为是为了进一步发挥关税在促进贸易平衡方面的调控作用,有助于缓解和调剂国内供给结构方面的矛盾。
每年年初对进出口关税政策进行调整是我国已经持续多年的惯例,但此次调整进出口关税,具有与以往不同的特征……
出处
《中国外汇》
2008年第6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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