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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迟到”十三年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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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告人潘洪军系吉林省长春市人。早在1995年,25岁的潘洪军与25岁的同乡初耀华在北京做小生意,二人关系密切。当年的11月28日,二人闲来无事,在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里斜街加油站旁互相打闹。潘洪军持刀不慎将初耀华扎伤,初耀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潘洪军听医生说初耀华死亡,便逃离医院,一直过着流亡生活。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通缉,于2006年4月8日将潘洪军抓获归案。
作者 臧德胜
出处 《法庭内外》 2008年第3期46-48,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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