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十余年的税制改革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各级政府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其间又历经了农村税费改革以及农业税等相关税种的取消,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分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而服务型政府理念的逐步确立,要求各级政府将均等化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目标,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要以政府财力为基础,财力的不均等直接影响提供公共服务的均等程度。但中央与地方在收入上的合理划分,似乎没有考虑到在支出上的合理界定。地方财政用不到一半的全国财政收入支付了全国财政支出的五七成,可以想象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职能上的体现程度不会有多高,这是否是单一制国家"分税制改革综合症"?本文以中国10个省市的财政收支为基础,分析财力均等与否与公共服务均等与否之间的关系及其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27-34,共8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招标项目"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及其效果研究"(2007基研字第0010号)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政府财政平衡机制研究"(07BJL019)